《红楼梦》诗社与清代闺秀诗社之比较

摘 要:《红楼梦》中对大观园女子结社活动的描写,常被看作明清闺秀结社现象的缩影。将《红楼梦》诗社与清代闺秀诗社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二者同中有异,其中的差异甚至颠覆了清代闺秀诗社的普遍规则。《红楼梦》诗社中的独特设定,是曹雪芹对闺阁名媛才情充满欣赏的表现,也是对清代社会中名媛结社行为作出肯定的实际行动。

关键词:《红楼梦》;清代闺秀;诗社

结社吟诗作为文人雅士日常生活与彼此交流的重要内容,在明朝末年的闺秀之间也有出现,不过此时闺秀间的雅集吟诗尚属于并不正规的“家居式”社团。[1]到了清代,闺秀诗社在江南地区,尤其是贵族名媛之间成为风尚,此间的创作风气激发了清代女性文学的辉煌:“清代妇人之集,超轶前代,数逾三千。”[2]在南京、扬州等地生活过的曹雪芹,必然感受过江南地区才媛结社的社会风气,并深受文人雅客结社联诗的影响,因而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红楼梦》中保留大量对诗社活动的描写,可见曹雪芹对诗社活动的重视,而将社长、诗歌评阅等任务,一律给予女性,可见曹雪芹对女性才情之怜惜与信任。本文试将《红楼梦》诗社置于清代闺秀诗社环境中做比较,探究曹雪芹如此安排之情感与意图。

一、诗社的创建与规则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即表明,作者因念及梦幻中诸女子,故用贾雨村言敷衍故事,只为“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3]。曹雪芹在塑造大观园众女性形象时,将诗歌的吟诵和创作能力作为展现女性才华的重要依据。以“既要有结社之实,又要有结社之名”[4]为原则,大观园众人正式创建诗社,而这始于《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蘅芜苑夜拟菊花题》。

(一)结社缘起与诗社成员

海棠诗社的结社,起因为探春于新霁良夜为风露侵扰,病中念及古人“或竖词坛,或开吟社”,于是给宝黛钗等人送花笺,邀众人入会。探春所送之花笺,相当于“诗社启”,以此宣告诗社成立之意。乾隆年间,清溪吟社的张允滋也曾送花笺邀闺友开诗社,石钧的《题吴中十子诗词》有“瑶台青鸟,衔来玉女华笺。梧馆金风,吹落天孙云锦”之句,反映了清溪吟社开社的情景。清初著名的蕉园诗社亦有“诗社启”,“尝招诸女作蕉园诗社,有《蕉园诗社启》”[5]。探春送花笺作诗社启之举,和顾玉蕊、张允滋二人创建诗社并无大异。

海棠社首批成员有宝玉、宝钗、黛玉、迎春、惜春、李纨,加上探春共七人。次日湘云依韵和了两首海棠诗,正式加入海棠社。此后香菱、宝琴、李纹等人陆续加入,至五十回诗社联诗之人多达十二人。至第七十六回,黛玉、湘云二人在凹晶馆赏水月即景联诗,二人联出“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之句时,妙玉现身,三人共成《右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三十五韵》。就先后参加诗社雅集的成员来看,大部分常住大观园内,且为宝玉亲属。为第二次诗社所添成员的湘云进入大观园较为频繁,亦为宝玉亲属。而香菱、宝琴、李纹等人,与宝玉无直接血缘关系,但皆属能诗之辈。由此可见,只要能够吟诗联句,即有入社资格或出场机会。

妙玉身份较为特殊,是带发修行的居士,清代闺秀诗社中也有类似情况。《国朝闺秀正始集》中的吴中十子与女尼王寂居有诸多互动:张芬有《长至日答王寂居作》《长夏书怀寄寂居》《春日访寂居别后》,尤澹仙所作的《两面楼题词》亦有“交有济尼,善禅经于室里(王寂居)”等语。王寂居和妙玉一样虽未正式加入诗社,但满腹才学,能诗会作。可见曹公对妙玉的设定,就清代社会背景下看并非特例。

(二)诗社组织与规定

《红楼梦》海棠社成立之初,李纨自荐为掌坛,因其年德俱尊,“虽不善做却善看,又最為公道”,得到众人一致赞同。社长选定后,李纨推荐迎春、惜春担任副社长,负责出题限韵、誊录监场。社长作为诗社的主持,负责出题限韵、评阅优劣、制定社约。此后雅集诗社其他成员也参与诗歌优劣的评阅中,不过最终裁定者均为李纨。反观闺秀结社的状况,“明清闺媛之能结社成名,或有父兄提倡,或有夫婿鼓励,或有后嗣彰扬,均与男性文人的支持分不开”[6],清代诸多才媛在诗社活动的运行中,未能完全脱离男性的支持或影响。

清溪吟社的成功同样不能否定男性的作用。任兆麟在清溪吟社中扮演着领袖兼导师的角色,不仅给诸才媛评定诗歌等级,还出题限韵,布置“社课”。《吴中女士诗钞》的刊刻更得益于任兆麟,任兆麟把张允滋的诗稿拿给钱大昕评阅,钱大昕大加称赞并书信给汪启淑将其编入《撷芳集》,张允滋“因检箧衍中先后惠示并酬赠之什,于吴中得九媛,各录一卷”,最后由任兆麟阅定,镌成《吴中女士诗钞》。“乃闺阁成名,不少亲师取友之益,而诗篇不朽,尤仗名公大人之知”,王琼虽有自谦之意,却极贴切地说明了男性亲属或师友之于诗社及诸闺媛获得盛名的重要性。这与《红楼梦》中诗歌优劣评定权交给女性,且女性占主导地位全然不同。

二、诗社的活动与诗歌创作

《红楼梦》中的雅集活动与赏玩、创作紧密联系。海棠社的成立因探春恰逢清景,湘云起诗社也先以邀众人赏桂为由,此后几次雅集活动无不与佳辰丽景相关。良辰美景更易激发文人雅士的诗性,所以花朝月夕、光风霁月之时成为起社的首选。这和清代诸闺媛起社具有一致性,蕉园女性“值春和景明,画船绣幕,交映湖漘”,清溪吟社也有“月满花香,夜寂琴畅,珠点夕落,翠湿寒烟,于是衔流霞之杯,倾华崤之宴,饮酒赋诗”……

(一)雅集活动

大观园中正式的雅集活动有“秋爽斋偶结海棠社”“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芦雪庵争联即景诗”及“林黛玉重建桃花社”。不过,因雅集而引发的活动或即兴创作,又有“螃蟹咏”“吟红梅”“填柳絮词”,以及黛玉与湘云的凹晶馆联句。

诗社的活动地点均在大观园内,地点、时间并非按照李纨最初制定的规则施行。探春给众人发出花笺后,秋爽斋顺理成章地成为诗社的第一次雅集地。第二次湘云开社,地点选定在可以临水赏桂的藕香榭。第三次雅集活动李纨做东,因稻香村雪景不如芦雪庵,地点便改在芦雪庵。之后黛玉作《桃花行》,众人改“海棠社”为“桃花社”,最终因探春寿日等事未能开社。直至暮春之际,湘云偶填柳絮词,将词带至黛玉处,终于在潇湘馆迎来第四次雅集。

根据《红楼梦》四次雅集,再结合黛玉、湘云二人在凹晶馆联句的活动,发现《红楼梦》诗社开社时间和地点虽具有很强的随意性,但总以花朝月夕等引发众人豪兴之时为基准,这点和清代其他闺秀诗社并无二致。但就诗社活动地点和内容而言,《红楼梦》诗社囿于情节的设定与安排,未能有如蕉园诗社“画船绣幕,交映湖漘”、清溪吟社“湖上泛舟”“林屋吟榭课”等活动。《红楼梦》诗社虽然在活动范围和内容上未能表现得更加丰富,但大观园内有限而集中的设定,也为众女子增添了远离世俗的纯粹和超凡绝尘的气质。

(二)文学创作

曹雪芹创建出《红楼梦》诗社,为大观园诸女性施展才情提供了重要机会。探春在开社之初,即怀抱着“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的志向,故诗社的四次雅集以及衍生出的即兴活动,皆有大量创作产生。

第一次雅集众人咏白海棠,作七言律诗,拈阄限韵,以香烬为时限,宝玉、黛玉、宝钗、探春各作一首,湘云次日补作两首,五人共作《咏白海棠》六首。第二次雅集,“以菊花为宾,以人为主,赋景咏物两关”,出题不限韵,众人择定菊花诗之后,宝玉起兴要作《螃蟹咏》,宝黛钗三人各作一首《螃蟹咏》,五人共作《菊花诗》十二首,《螃蟹咏》三首。第三次雅集,要求“五言排律,限‘二萧韵”,拈阄为序,以王熙凤“一夜北风紧”起,李绮“凭诗祝舜尧”止,十二人参与即景联句,宝玉被罚到栊翠庵取红梅,归来作《访妙玉乞红梅》,岫烟等三人分别依“红”“梅”“花”作韵各赋一首诗。第四次社会缘起黛玉创作《桃花行》,以柳絮为题,限各色小调,以香烬为时限。湘云、黛玉等六人共作五首柳絮词。最后一次黛玉和湘云在凹晶馆联诗,以“十三元”为韵,二人联出二十二韵,妙玉另续十三韵,三人共成《右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三十五韵》。

清代闺阁才媛们为丰富生活,抒发性灵,常结社雅集,并将诗作整理成集。蕉园诗社成员著作颇丰,如顾之琼著有《亦政堂集》,顾姒著有《静御堂集》,柴静仪著有《凝香室诗钞》《北堂诗草》等。清溪吟社成员均有著作,如张允滋著有《潮生阁诗稿》,张芬著有《两面楼诗稿》,江珠著有《青藜阁集》,沈纕著有《翡翠楼诗集》《浣纱词》《翡翠楼雅集》等。以上均为清代女性诗歌创作的成果,《红楼梦》诗社正是曹雪芹对清代女性创作成果的诗意表现。

(三)作品品评

大观园告竣后,贾政邀一众清客逛大观园欲试宝玉才情。宝玉以“沁芳”二字力压贾政之“泻玉”,不仅去其粗陋,更显清新雅致。评价清客的题拟,宝玉直言“太板了”“俗陋不堪”“越发悖谬了”,与贾政及清客相比,宝玉的才华是清新而充满灵气的。但在大观园雅集中,宝玉却每每落第。

第一次雅集咏白海棠,李纨以“若论含蓄隽永,终让蘅稿”为由,推蘅芜君为首,怡红公子压尾。第二次雅集以“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评定黛玉为魁,宝玉又一次落第。而在持螯赏桂中,宝玉即兴吟出一首,却被黛玉调侃:“这样的诗,一时要一百首也有。”第三次雅集,虽未有详细排名,仅数量而言湘云最多,宝玉落第,被罚所作《访妙玉乞红梅》,也仅获评“起的平平”“小巧而已”。

与大观园诗社中每次头筹均由女性夺得的情况不同,清代闺秀诗社中,男性成员一般扮演着“关系网”或“师长”的角色。张芬的诗中记录了任兆麟与清溪吟社诸子会课情况:“己酉闰五,林屋吟榭会课《白莲花赋》。”又在《荷花荡竹枝词·其四》后注“白莲花赋,林屋先生评碧岑姊第一”,交代了这次创作的结果。席蕙文的《拟谢朓晚登三山还望京邑作》《虎邱竹枝词同张妹紫蘩作》,朱宗淑的《题赵承旨画兰同沈蕙孙妹作》《拟谢胱晚登三山还望京邑作》《虎邱竹枝词三首同席耘芝张紫蘩诸君子作》,题下均有注“林屋吟榭课”或“心斋先生课”,证明了任兆麟与清溪吟社互动的频繁。朱宗淑的“风雅得宗师,主持功莫并(谓心斋先生)”,更是点明了任兆麟的重要地位。

三、结 语

《红楼梦》诗社与清代闺秀诗社在结社缘起、成员结构等大形式方面基本一致,而在诗社组织者、领导者、诗作评定者以及夺得头筹者等细节的设定上,则明显不同。曹雪芹对《红楼梦》诗社中男性成员的定位,显然与当时社会中的普遍情况相悖。究其原因,明清时期社会中闺秀结社现象为曹雪芹提供了一定的现实参考,但仅对现实中闺秀结社行为进行照搬,无法完全展现才媛的真实才情与能力,毕竟清代闺秀诗社并未完全脱离男性成员的支持或影响。故而曹雪芹采用了一种“大同小异”的塑造方式,在与现实社会中闺秀诗社基本模式不冲突的基础上,改变男女性成员在诗社中的定位,弱化男性成员的领导性或决定性作用,突出女性成员的主体地位,既不脱离现实社会中闺媛结社的实况,又还原了女性闺秀的才情与面貌。曹雪芹对《红楼梦》诗社的巧思与独特设定,除却丰富大观园中诸女性形象、推动故事情节等目的外,更是出于對历代名媛才情的肯定与钦服,遗憾于女性之才不能存于世,故而以实际行动记录诸闺阁名媛的才情与品性。

参考文献

[1] 高彦颐.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2] 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851.

[3] 曹雪芹.红楼梦脂评汇校本[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20:3.

[4] 何宗美.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5] 梁乙真.中国妇女文学史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6] 俞晓红.《红楼梦》诗社与明清江南闺媛结社小识[J].红楼梦学刊,2009(5):253-268.